5月31日至6月2日,安徽省林业厅在合肥举办第二期全省《种子法》培训班,安徽省林业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齐新出席并讲话,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周景莉处长应邀专题解读《种子法》。培训班围绕贯彻施行修订后的《种子法》,结合林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展开有关行政案例分析以及林木种苗质量控制与管理、林业“打假”工作、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等内容的讲解。来自全省16个市和50个县(市、区)的80余名林木种苗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班。
齐新在培训班上指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林木种苗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和决定性作用,准确掌握林木种苗所具有的超前性、预备性、更新演替性和持续性等特征,坚持不懈和持之以恒地抓好林木种苗工作。要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种子法》和《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的各项制度与规定,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坚持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林木种苗监管,敢于和善于执法,切实维护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林木种苗市场秩序。